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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寒假前后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党政办  时间:2016-01-09

各处(室)、分院:

根据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学校寒假前后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期时间安排

1、学生假期:

(1)学生在2016年元月10日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

(2)2016年2月22、23日新学期报到注册,2月24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2016年元月18日至2016年2月17日为假期。

二、相关工作安排

1、总结工作安排:

(1)各部门做好学期结束各项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资产管理,办公室及公共场所、教室、实验室环境卫生清洁、整理维修;设施设备、仪器等要彻底清理维护,妥善保管,分管校领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离校。

(2)总结工作:各部门在放假前,要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总结考评工作。于元月15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及新年度工作打算报党政办209室陈杰杰老师(电子及纸质,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要求:总结一年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新学期工作思路。

2、教学工作安排:

(1)成绩录入上报。2016年元月15日前,各教学单位必须组织任课教师将本学期本、专科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将成绩打印版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学籍科。

(2)教学材料归档。各学院须将本年度所有教学资料、文件、通知等分类整理后归档备查。

(3)下学期教学准备。寒假期间,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事先做好下学期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开学前清理教室卫生和维修好损坏教学设备,特别是要按照教学任务提前安排好任课教师,确保第一堂课教师到岗到位。

(4)教学总结。各教学单位须将本年度教学工作总结(含教学各项改革、学科竞赛、质量工程及教学成果等)于2016年元月12前报教务处。

(5)教学任务。各学院审核下学期教学任务,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特殊情况有调整的必须在2016年元月15日前将调整报告上报教务处。

(6)学科技能竞赛。各学院在2016年元月10日前将2015年度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各项赛事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奖励报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统一汇总审核。

3、安全稳定工作:

(1)各部门在寒假期间,要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及校领导工作安排,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预防安全事故等宣传和教育工作。

(2)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领导带班寒假值班制,健全值班信息联络体系,确保信息畅通、责任到人。

(3)相关部门寒假之前要做好教师公寓、学生宿舍及各商业网点水、电线路的核查工作,确保校园寒假期间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积极健康的假期。

4、学工工作安排

(1)对全校各学院按年初所定考核指标体系进行2015年度学生管理工作的考评和考核;

(2)对全体专、兼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全面的年度工作考核,并按百分之十的比例推荐优秀的呈报评选学校年度“先进工作者”;对考评后三名的辅导员、班主任,学工处(部)向所在学院提出使用警示意见;

(3)要求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全体学生的教育动员工作,没有特殊原因要求全体学生离校回家度寒假,不得滞留在校;有特殊原因不能离校的,要求本人写出申请,学院负责监管,学工处(部)统一安排住宿。

(4)为2015年度荣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贫困助学金”的同学发放奖助学金;

(5)对全体宿管老师、楼栋保洁员进行年度考核评定;

(6)要求各分院对所有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设备、设施是否齐全等)。

5、假期值班安排:

(1)学校在寒假期间实行任实职的校级主要领导总值班、校级分管领导带班、处(室)副处及以上干部值班的三级行政值班制度(具体安排表另发)。

(2)学校寒假行政值班室设在行政办公大楼(理工大厦)209室,值班电话:82137088。保卫安全总值班室设在英雄校区监控指挥中心,地址E栋206房,电话:83830110。

(3)各分院在寒假期间实行院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每天至少安排1名值班人员,将值班安排于元月15日前报综治办(时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姓名、岗位、联系手机、座机等);

(4)值班人员统一安排免费就餐。地点在专家楼华航生态餐厅 ,用餐时间:中餐11:30—12:30,晚餐5:00—6:00。

6、下学期开学前工作初步安排:

(1)各部门在下学期开学前要按照学校安排,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2016年2月18—23日为开学前准备期,2月24日正常上班。

(2)初步拟在2016年开学前准备期召开三套班子联席会;2016年3月中旬召开党政联席暨教职工代表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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