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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昌市社会科学“十三五”(2016年)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1-03 来源:科研处 

关于开展南昌市社会科学“十三五”(2016年)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根据南昌市社会科学届联合会《关于开展南昌市社会科学“十三五”(2016年)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2016年南昌市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南昌市社会科学“十三五”(2016年)规划项目申报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条件

申报重点项目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正科级以上行政职务;申请一般项目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否则,须有两名同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者推荐。申请人必须亲自组织和参与研究工作;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项目申请书填写

(1)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涵盖的方向和范围,自行选择、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申报。

(2)南昌市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译著、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电脑软件、音像制品等。专著类完成时间一般为1至3年,论文和调研报告要求在1年之内完成。项目研究阶段从当年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至完整的最终研究成果上报市社科联(院)社科综合处时止。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者,结项时至少应有公开发表的1篇以上论文。成果结项时均须鉴定。申请人因故对项目题目或研究内容作重要调整、变更或中止研究,变更项目负责人或增减课题组成员,改变最终成果形式,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延期完成课题的,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报市社科联(院)社科综合处批准。

(3)南昌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一项。原已发表、出版的成果或已获省市、部级以上立项资助、奖励的项目和成果,不得再申报南昌市社科规划项目。

(4)管理费按申请额度的6%填写。

三、申报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论证活页一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报登记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

(3)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office03版本)发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keyanchu810@163.com;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白书华、陈莲子;联系电话: 82143878

 

附件 南昌市社会科学“十三五”(2016年)规划项目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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