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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我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2-04-12

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12]13号)和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南昌经开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洪经教字[2012]2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2届毕业生申报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作如下补充:

一、网络报名(2012年4月15日至5月5日)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4月15日至5月5日期间,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申请报名。

    “我省2012年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招、自学考试、函授毕业生以及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含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学校所在地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按照认定管理权限: 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其中1、2、3类由南昌经开区教师资格认定部门认定,4、5、6类由南昌经开区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初审后由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申请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上传与考试(测试)报名相同的照片,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在网报填写学校全称时一定要填写学校的全称,不能填简称。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二、教师资格材料初审(2012年5月4日)

地点:学校教务处(英雄校区理工大厦411),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我校应届专科、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招、自学考试、函授毕业生以及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中学教师资格,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材料初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真实有效):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A3纸张,横向分两栏双面打印,本人签字);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张);

④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A4纸张);

⑤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体检表;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⑨南昌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审查表。

三、体检(2012年5月2日上午)

体检地点:南昌经开区医院(下罗)

体检注意事项:1、携带好本人身份证。

2、体检表上贴好本人照片(照片与网络报名相同)并注明毕业学校(开芸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四、教师资格现场确认(2010年5月7日)

地点:南昌经开区教育办公室会议室。

备注:申报高级中学及以上的人员5月7日在经开区教育办公室现场确认合格后,还需在5月9日参加南昌教育局组织的资格复审。地址:南昌市第二十二中学进行(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22号)。

五、材料审核后,返还学生本人(5月10日)。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试讲)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试讲),按照认定权限,初中及以下层次教师资格申报者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南昌市经开区教育办公室安排。考场安排请于6月1日后查询南昌经开区教育信息网(教师资格认定专栏)( 暂定6月9日至6月10日)。申请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试讲由南昌市教育局负责。测试时间见现场确认时下发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证。测试结束后,请学生及时关注成绩。

七、专家委员会认定(6月中下旬)

由相应的认定机构组织召开专家审查委员会会议,对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认定。

八、上网认定,发放证书(7月-8月中上旬)

请学生本人及时关注江西教育网、南昌教育信息网和南昌经开区教育信息网,按相关要求领取证书。

其他事宜,请学生本人关注江西教育网、南昌教育信息网和南昌经开区教育信息网。

江西教育网网址:http://www.jxedu.gov.cn

南昌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ncedu.gov.cn

开芸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教务处网站:http://jwc.nclg.com.cn

附件: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南昌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

 

       开芸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教务处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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